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02********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702民初2371号
案号
(2021)桂0702执5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谢浩尚欠原告陈永毅、吴映借款250000元及利息32750元,合计282750元,定于2020年8月起至2021年11月,每月15日前还16000元,2021年12月15日前还10750元(钱转入陈永毅的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22082107000202976);二、如果被告谢浩不履行上述任何一期还款义务的,原告陈永毅、吴映从逾期的次日起有权对全案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被告谢浩从2021年12月16日起,以所剩欠款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至还清原告陈永毅、吴映欠款为止;三、诉讼费2771元,由被告谢浩承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2-23
发布时间
2021-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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