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永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322********18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0322刑初141号 |
案号 |
(2021)吉0322执10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刘永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止)。二、被告人刘永海退赔被害人黄鹏人民币二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