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1022********26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2民督478号
案号
(2021)浙1022执17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王林勇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借款本金 5 0 0 0 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暂算至 2 0 2 0年 4月 2 6日的利息、逾期利息合计 2 3 0 6. 5 6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被执行人曾英、被执行人王林强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曾英、被执行人王林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执行人王林勇追偿( 3)由被执行人王林勇、曾英、王林强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 3 6 9元,申请执行费 6 8 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7-15
发布时间
2021-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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