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202********0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003民初5186号
案号
(2021)鲁1003执11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旭向原告王天次支付装修赔偿款50000元,该款于2021年2月1日前支付25000元,余款于2021年5月31日前付清,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开户于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为6217231608002510399的账户中。如逾期支付,原告有权要求立即申请就剩余全部款项强制执行。二、双方因威海市南海新区星海澜湾2号楼603室的装修纠纷一次性解决。案件受理费675元,由原告王天次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13
发布时间
2021-08-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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