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金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2********5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522民初4180号
案号
(2021)浙0522执13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戴金华给付原告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垫付款及利息损失合计54346元,分期支付,于2020年10月始,每月每底前支付不少于 2000元,至2022年2月底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5-06
发布时间
2021-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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