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昌市昌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000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103民初2396号
案号
(2021)豫1103执11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1、经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张小雅、李河龙下余欠款及利息、违约金共计3740000元整;2、上述3740000元具体还款计划为:2020年12月5日之前还款1500000元给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1年4月25日之前还款160000元给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1年5月起至2021年12月止每月25日之前还款260000元给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述共计3740000元偿还完毕;3、如被告张小雅、李河龙未按上述第2项内容按时还款,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权自被告李华伟出现违约之日延后5日起,以3740000元为本金减去已偿还的数额后剩余部分为本金,利息以出现违约当月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利率,自出现违约之日起,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被告张玉山、范惠敏、李华伟、范慧君、胡金霞、李松水、刘素珍、张秋香、胡永智、李俊丽、禹州市顺大畜牧业有限公司、长葛市昌汇养殖有限公司、许昌市昌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6-18
发布时间
2021-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小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0820600062526
登记机关
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长葛市坡胡镇水磨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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