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内江盛云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62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0181民初2989号 |
案号 |
(2021)川0181执恢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内江盛云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都江堰市钧福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给付货款人民币68410元及逾期支付货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从2016年8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该货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都江堰市钧福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046元,减半收取1523元,诉讼保全费4270元,由被告四川内江盛云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时间 |
2021-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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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能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011MA6270809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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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郭家村十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