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3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761号 |
案号 |
(2019)豫0322执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王彦莉给付购房款381186元及逾期利息(以本金381186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该笔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彦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020元,减半收取为3510元,由被告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垫付,待履行本判决时,由被告一并付向原告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23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冰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584379797M |
登记机关 |
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城关镇小浪底大道御品名城营销中心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