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洛阳心安散热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7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323民初2321号
案号
(2019)豫0322执4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洛阳心安散热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晓霞偿还借款1080000元及逾期利息442080元,共计15220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498元、申请费5000元,共计23498元,由被告洛阳心安散热器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6-20
发布时间
2019-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322执422号
立案日期
2019-06-20
执行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52208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白连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233971334847
登记机关
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安县铁门镇沟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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