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3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1799号 |
案号 |
(2019)豫0322执3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岳清偿借款本金149200元;二、被告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周岳2014年10月1日-2018年7月25日的利息(其中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利息以1692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3日的利息以1692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2日的利息以1592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5日的利息以1492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950元,减半收取计2475元,由被告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垫付,待履行本判决时,由被告一并向原告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13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0322执37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3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167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冰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584379797M |
登记机关 |
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城关镇小浪底大道御品名城营销中心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