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濮阳市华翔光源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21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91民初7457号
案号
(2019)豫0191执184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濮阳市舒舒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本金1200万元,2018年3月21日之前的利息5341230.16元,共计17341230.16元;2018年3月22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计算,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二、被告濮阳市华翔光源材料有限公司、濮阳市龙迈电动车有限公司、蒋厚龙、孟晓云、杨华对上述第一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847元,减半收取62924元,由被告濮阳市舒舒电子有限公司、濮阳市华翔光源材料有限公司、濮阳市龙迈电动车有限公司、蒋厚龙、孟晓云、杨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12-02
发布时间
2019-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孟祥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928772150615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濮阳县文留镇示范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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