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皇岛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08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09民初201号 |
案号 |
(2019)冀02执14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秦皇岛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金付工程款286894元,并自2018年1月9日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04元,由被告秦皇岛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09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02执1499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9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86894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天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00700802354B |
登记机关 |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1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