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5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4民初209号 |
案号 |
(2019)冀04执10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邯郸市智翱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截止至2018年5月18日利息等为9947400元,2018年5月19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照2015年12月29日《企业借款合同》的约定予以计算。二、被告张海军、杜志英、张海霞、杨富重、唐佳、杨庆和、郭新香在《保证合同》的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邯郸市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定的抵押的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合同》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535元,诉讼保全费用5000元,共计246535元,由被告邯郸市智翱商贸有限公司、张海军、杜志英、张海霞、邯郸市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富重、唐佳、杨庆和、郭新香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22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04执100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22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4153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富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247825557202 |
登记机关 |
成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成安县城乾候路北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