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1********43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623民初2093号 |
案号 |
(2021)川1623执5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熊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鲁川义借款人民币33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参照原告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0年8月2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3125元,由被告熊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