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铁岭市齐发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64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1081民初822号
案号
(2019)辽1081执14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灯塔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铁岭市齐发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赵兴辉工程款56279.04元,并自2018年3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二、驳回原告赵兴辉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6.00元(原告赵兴辉预交603.00元),减半收取603.00元,由被告铁岭市齐发防腐保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灯塔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9-08-14
发布时间
2019-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辽1081执1425号
立案日期
2019-08-14
执行法院
灯塔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6882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223716472935H
登记机关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公合村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