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30********2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1民初13386号 |
案号 |
(2021)京0111执20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蔡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继袖医疗费5650.06元、营养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00元、残疾赔偿金135512元、护理费7200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以上合计158762.06元。二、蔡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继袖鉴定费3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8-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