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430********2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1民初13386号
案号
(2021)京0111执20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蔡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继袖医疗费5650.06元、营养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00元、残疾赔偿金135512元、护理费7200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以上合计158762.06元。二、蔡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继袖鉴定费36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8-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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