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向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8********63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322民特873号 |
案号 |
(2021)新4322执7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秦向华对欠申请人何春林借款62500元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承诺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完毕;二、申请人秦向华向申请人何春林支付利息,以625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三、若申请人秦向华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申请人何春林可对全部未支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