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强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623********57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民终34953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88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惠州市惠城区卫业手袋加工厂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荣正布业有限公司532442. 35元及利息(以532442.35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起诉之日即2019年5月2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27元(追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4-29
发布时间
2021-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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