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5********8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7民初1424号 |
案号 |
(2021)沪0117执19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飞、冯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远深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47,463元; 二、被告冯飞、冯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远深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利息(以2,447,463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30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三、驳回原告上海远深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