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丰果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农业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9********36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926民初1780号 |
案号 |
(2021)豫0926执7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范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丰果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农业分公司、被告河南丰果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渔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方丽平保证金3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5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河南丰果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南丰果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农业分公司、被告河南丰果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渔光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方丽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75元,由原告方丽平负担2000元,被告河南丰果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农业分公司、被告河南丰果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渔光分公司、被告河南丰果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8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岳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926MA40R23659 |
登记机关 |
濮阳市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杨集乡辛店路口南5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