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华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526********4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526民初1633号 |
案号 |
(2021)川1526执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田华松、王玉共差欠原告张光奎借款4万元,被告田华松承诺自2020年12月1日起20个月内还清,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不低于1500元,第20个月还清全部款项;如果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偿还任何一期款项,张光奎有权就40000元借款对田华松、王玉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二被告按照40000元为基数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