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2********57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13民初1888号 |
案号 |
(2021)渝0113执11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石中伟、龙波应归还原告李炳桥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截止2020年5月26日的利息52000元,共计252000元。被告石中伟、龙波定于2020年5月30日前支付利息52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 二、如被告石中伟、龙波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李炳桥自愿放弃2020年5月27日之后的利息; 三、如被告石中伟、龙波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李炳桥有权就上述剩余全案标的款申请执行,被告石中伟、龙波并从2020年5月27日起,以未归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向原告李炳桥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时间 |
2021-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