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8********27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8民初37394号 |
案号 |
(2021)京0108执178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邵华共计偿还原告钮钰借款本金210 5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3.85%计算),于二〇二一年五月一日前向原告钮钰偿还借款本金18 000元及自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至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的利息;被告邵华自二〇二一年八月一日起每三个月向钮钰偿还借款本金17 500元及剩余本金的应付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至二〇二四年五月一日前全部付清。二、如被告邵华未按上述指定期限足额偿还原告钮钰任何一期借款本金及利息,则钮钰有权就全部欠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时间 |
2021-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