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伟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03********2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7民初39530号 |
案号 |
(2021)粤0307执139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247212元,并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具体起算时间详见判决书);二、被申请人莫伟勇、王玉娟对被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上述付款义务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五、案件受理费4242元由被申请人吉安柏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莫伟勇、王玉娟负担(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