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洋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5********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2825刑初54号
案号
(2021)鄂2825执6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宣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石洋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0年12月2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石洋安的违法所得共计25600元,依法予以追缴,依法返还给被害人王春兰1300元、谭德浩2889.71元、邵章2889.71元、尹国海2501.54元、郝孝明2329.02元、杨俊2674.06元、杨曦2458.41元、张修凯2070.24元;剩余违法所得6487.31元,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宣恩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6-09
发布时间
2021-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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