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蒙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302********1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6644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28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泓瑞环境工程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吴蒙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律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加工费137,055元; 二、被告安徽泓瑞环境工程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吴蒙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律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利息(以137,055元为本金,自2018年7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41.1元,减半收取1,520.55元,公告费560元,均由两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3-18
发布时间
2021-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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