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济源市盛强金属复合薄板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1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涧民三初字第765号 |
案号 |
(2021)豫0305执恢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盛荣特种钢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刘莹借款700万元及利息225.2万元(利息从2014年3月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8日以后的利息以本金7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判决限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原告刘莹对被告济源市盛强金属复合薄板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济动抵字第201号,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编号:济动变字第2015051号)予以处置,由原告享有700万元的优先受偿权;三、被告王济文、被告济源市盛强金属复合薄板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驳回原告刘莹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4068元,由原告刘莹负担9068元,被告河南盛荣特种钢业有限公司负担7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志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9001565123454L |
登记机关 |
济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玉泉办事处玉泉科技创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