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127********13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6民初15548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12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15610498】。一、被告深圳市鸿邺光电有限公司、被告聂勇、被告叶安彬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天瀛深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20468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0936元;二、被告深圳市鸿邺光电有限公司、被告聂勇、被告叶安彬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天瀛深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5-13
发布时间
2021-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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