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晟易杰网筛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15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25民初1249号 |
案号 |
(2019)冀1125执9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北京晟易杰网筛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乔旭货款549594.53元。二、驳回原告乔旭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96元,减半收取计4648元,诉讼保全费3320元。由原告负担诉讼保全费3320元,被告北京晟易杰网筛有限公司负担诉讼费464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8-23 |
发布时间 |
2019-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771572402X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旧宫一村三台山路西甲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