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3********44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2823民初1780号
案号
(2021)鄂2823执3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张晓露偿还原告湖北巴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80000元,并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2018年9月21日至2020年3月23日按年利率10.82%计算利息,2020年3月24日至还款之日按年利率16.23%计算利息),定于2020年9月13日前偿还;二、被告宋涛、向艳对张晓露前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案件受理费7000元,减半收取计3500元,由被告张晓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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