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2********12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522民初1083号
案号
(2021)川0522执7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程涛、代贤丽于2021年2月底前支付原告先霞合江县江北香逸园生态果蔬专业合作社股份转让费10万元。若合江县江北香逸园生态果蔬专业合作社所经营的土地在上述期限内被征用,则被告程涛、代贤丽在征用补偿款获得后提前给付给原告先霞。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保全费1020元,合计2170元,由被告程涛、代贤丽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二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23
发布时间
2021-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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