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宏大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5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2民终7631号 |
案号 |
(2019)辽0213执3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18)辽0213民初641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18)辽0213民初64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大连宏大苗木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上诉人许广君施工工程人工费322,775.7元及违约金184,867.71元;三、驳回上诉人大连宏大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四、驳回许广君的上诉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8,150元,由许广君负担4,890元,由大连宏大苗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260元;鉴定费30,000元,由大连宏大苗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351元,由大连宏大苗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068元,由许广君负担3,2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1-11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辽0213执35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1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409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孝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13565546369Q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向应街道望海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