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琴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1********31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191民初964号 |
案号 |
(2021)赣0191执8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魏琴琴同意偿还原告严权借款本金20100元,并支付利息1410元,共计21510元;二、上述款项分十期支付,自2021年4月30日起于每月30日前偿还2151元,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若被告魏琴琴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严权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303元,减半收取151.5元,由被告魏琴琴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