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抚顺秀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17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421民初60号 |
案号 |
(2021)辽0421执5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抚顺秀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四零九工厂抚顺电缆厂货款201,700.37元及逾期利息(以货款201,700.37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1日始至给付之日止,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26元,减半收取计2,163元,由被告抚顺秀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抚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8-18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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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蒋秀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421051758559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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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抚顺县上马乡温道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