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蒲飞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31********1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3331民初54号
案号
(2021)川3331执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蒲飞宏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四川威湘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材料款47333元二、若被告蒲飞宏未按时支付上述材料款,则以材料款47333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支付违约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7-09
发布时间
2021-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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