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蒲飞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31********1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3331民初54号 |
案号 |
(2021)川3331执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蒲飞宏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四川威湘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材料款47333元二、若被告蒲飞宏未按时支付上述材料款,则以材料款47333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支付违约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