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通辽市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9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内0581民初1066号 |
案号 |
(2016)内0581执1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通辽市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鑫、王喜于2016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刘哲借款人民币50万元;二、原告刘哲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100元,减半收取100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0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石鑫、王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6-11-07 |
发布时间 |
2019-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6)内0581执1124号 |
立案日期 |
2016-11-07 |
执行法院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0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全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502566908181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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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西顺路(旧物交易调剂中心综合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