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天宇盛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918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01民初381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35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乌鲁木齐市天宇盛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退还代理费106,000元;二、被告乌鲁木齐市天宇盛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月利率2%向原告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付自2019年1月16日至106,000元实际付清之日期间的违约金;三、驳回原告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被告乌鲁木齐市天宇盛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56元,由被告乌鲁木齐市天宇盛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717元,由原告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39元;公告费500元,由被告乌鲁木齐市天宇盛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吕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3099185729M
登记机关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6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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