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远欧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7********G11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332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8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10606012】。一、被告安远欧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智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42071元及利息(利息以14207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付,自2019年9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智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200元、保全费1245元,合计4445元,有被告承担,原告已预交的4445元,由本院退回。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4445元,拒不承担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芸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26MA3816G11N |
登记机关 |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城北工业园产城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