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30民初1983号 |
案号 |
(2021)冀0730执5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反诉原告)北京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中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罚款2200元,伙食费5700元,租金26150元,木方回收费160080.5元,以上共计194130.5元;二、驳回原告湖北中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反诉原告北京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6956元,由湖北中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865元,北京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9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2807元(北京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交纳24471元),由北京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退还北京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66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时间 |
2021-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开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3047423171620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燕山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东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