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6********11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1民初10854号
案号
(2021)京0101执67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纪东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支付欠款本金99 896.59元,利息4468.3元,违约金3407.6元,手续费6387.84元;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纪东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支付自2019年11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信用卡客户协议的约定及2016年11月1日《广发银行关于对信用卡业务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的规定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7-09
发布时间
2021-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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