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128********016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1126民初1788号
案号
(2021)鄂1126执12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蕲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孔祥义、邹敏欠原告湖北棕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购房款1560000元,双方认定属实;二、被告孔祥义、邹敏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湖北棕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欠款;三、原告湖北棕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840元,减半收取计9420元,被告孔祥义、邹敏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蕲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时间
2021-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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