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邵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81********18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181民初1122号
案号
(2021)云0181执11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杨宗海、邵建华、王永莲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44643元及利息,截止至2019年3月21日利息为897.36元,并自2019年3月22日起按照月利率千分之6.525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39元,减半收取469.5元,由被告杨宗海、邵建华、王永莲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5-05
发布时间
2021-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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