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乌兰察布市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12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2531民初1162
案号
(2019)内2531执2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多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被告乌兰察布市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多伦项目部与原告张春蕾、刘志东等59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具体解除的合同详见本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所列商铺号)。二、被告乌兰察布市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春蕾、刘志东等59人购房定金、购房款、电商服务费4289011元(给付原告名单及给付各原告金额列表附后)及利息(利息以428901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7年4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张春蕾、刘志东等59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115元,由被告乌兰察布市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多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9-03-11
发布时间
2019-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内2531执268号
立案日期
2019-03-11
执行法院
多伦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28901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902701250846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集宁乌兰大街1号(乌兰商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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