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明鑫烫金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277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1民初1608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4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绍兴市柯桥区湖塘明鑫烫金厂支付原告江苏金叶服饰辅料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9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63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4883元,由被告绍兴市柯桥区湖塘明鑫烫金厂负担(被告负担的诉讼费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本院不再收退)。三、以上第一项、第二项合计299883元,由被告绍兴市柯桥区湖塘明鑫烫金厂于2021年3月底前履行19883元,自2021年4月起的每月月底前各履行20000元,直至付清;若被告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款项299883元的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30000元,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3四、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之间就本起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双方别无纠葛。五、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垂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30621MA2FECBR4B |
登记机关 |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湖塘村越隆工业园6幢东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