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221********0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1221民初924号 |
案号 |
(2021)辽1221执10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齐鹏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孙国财劳务费8500元。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齐鹏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铁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