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郁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3********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1民初17446号 |
案号 |
(2021)京0101执67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郁松于2021年3月14日前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截至2020年4月3日的信用卡欠款,共计人民币105 489.09元(其中本金84 000元,利息12 761.49元,违约金8727.6元);二、王郁松于2021年3月14日前支付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自2020年4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的约定计算);三、双方就本案所涉事项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