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郁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3********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1民初17446号
案号
(2021)京0101执67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郁松于2021年3月14日前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截至2020年4月3日的信用卡欠款,共计人民币105 489.09元(其中本金84 000元,利息12 761.49元,违约金8727.6元);二、王郁松于2021年3月14日前支付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自2020年4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的约定计算);三、双方就本案所涉事项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7-09
发布时间
2021-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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