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昌吉市昱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27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2325民初2163号 |
案号 |
(2019)新2325执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军、任玲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奇台县兴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借款4000000元,承担利息2320000元;二、被告孙军、任玲向原告奇台县兴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逾期利息,具体利息的承担以借款本金40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4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0‰计算;三、被告孙军、任玲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奇台县兴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保全费10000元、保险费7280元、邮资费197元;四、被告昌吉市昱凯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7640元,由被告孙军、任玲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发布时间 |
2019-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01092759187K |
登记机关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北路173号北京路与宁边路交叉路口西南侧3楼313室(昌吉市18区2丘6栋3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