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和田赛西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33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新3222民初513号 |
案号 |
(2018)新3222执恢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墨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和田赛西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张守兰给付借款本金500000.00元、利息129000元,两项合计629000.00元。 二、驳回原告张守兰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485.20元,由原告张守兰负担619.80元,被告和田赛西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865.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墨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8-07-19 |
发布时间 |
2018-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新3222执恢67号 |
立案日期 |
2018-07-19 |
执行法院 |
墨玉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3886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波斯坦库勒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