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章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621********05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1621民初2453号
案号
(2021)川1621执12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岳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唐章兵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龙玉国、向建林支付所欠工资6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4日止按2020年10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唐章兵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龙玉国、向建林支付的代理费6,000元;三、驳回原告龙玉国、向建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072元,由被告唐章兵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岳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7-08
发布时间
2021-09-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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