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濮阳市龙迈电动车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59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辰民初字第3364号
案号
(2019)津0113执恢15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濮阳市龙迈电动车有限公司欠原告天津市振新橡胶有限公司货款719085元,此款被告于2014年12 月31日前给付30万元,2015年1月31日前给付10万元,3月31日前给付10万元,4月30日前给付20万元,余款19085元于2015年5月31日前付清;二、被告在2014年12 月31日前付清30万元后,原告立即申请人民法院解除对被告银行存款、房地产的查封;三、若被告未按期履行本调解书第一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则原告可就被告未付清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5495元、保全费4220元,合计9715元,由被告担负(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回,由被告于2015年5月31日前直接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9-11-21
发布时间
2019-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井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濮阳县文留镇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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